索引号: | 38184244/2025-00180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生态环境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办发〔2019〕21号)和《浙江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党组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朱韦纲同志任安吉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二级主任科员,任职时间从2025年3月起算。
中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党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