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8184244/2024-00102 成文日期: 2024-09-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生态环境局
文件效力: 有效
意见反馈:关于公开征求《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3 09:23:58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组织起草了《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至反馈日期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未采纳1条,1条建议延伸管理范围的未予采纳,不予采纳理由是现有限行范围是结合大型货车禁行区设置的,如果将范围扩大,将是导致过渡期期间现有国三以下车辆通行受限区域过大,为方便群众能提前淘汰和生活生产结合,所以区域不宜设置过大。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