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8184244/2024-00091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生态环境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安吉“两山”未来科技城科技人才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湖安环建〔2024〕55号 | 2024年8月20日 | |
2 | 关于年产20万吨砂石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湖安环建〔2024〕56号 | 2024年8月20日 | |
公告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9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算在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