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8184244/2024-00091 成文日期: 2024-08-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生态环境局
文件效力: 有效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关于2024年8月2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2 16:02:56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安吉“两山”未来科技城科技人才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安环建〔2024〕55号

2024年820

批复55号(两山未来科技城)

2

关于年产20万吨砂石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安环建〔2024〕56号

2024年820

批复56号(洁源

公告时间:2024820日至2024829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算在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