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8184244/2023-00179 成文日期: 2023-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生态环境局
文件效力: 有效
安吉县生态环境保护所
发布日期:2023-09-01 11:24:58
           (一)负责监督管辖区域内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承担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现场监督检查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污染源环境违法行为改正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承担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日常监督检查的行政辅助工作,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

(五)承担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事件调查处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饮用水源地保护、环境督查整改等各项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江海霞  职务:队长  联系电话:0572-5237708 

办公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中心广场1号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3:30-17:0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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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监督管辖区域内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承担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现场监督检查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污染源环境违法行为改正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承担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日常监督检查的行政辅助工作,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

(五)承担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事件调查处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饮用水源地保护、环境督查整改等各项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江海霞  职务:队长  联系电话:0572-5237708 

办公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中心广场1号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3:30-17:0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