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8184244/2023-00181 成文日期: 2023-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生态环境局
文件效力: 有效
安吉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发布日期:2023-09-01 11:02:16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度等。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落实上级部署的专项行动,承办上级交办和督办的重大案件,承担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其他执法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负责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行为。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江海霞    职务:队长  联系电话:0572-5237701

办公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中心广场1号楼1407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3:30-17:0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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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度等。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落实上级部署的专项行动,承办上级交办和督办的重大案件,承担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其他执法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负责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行为。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江海霞    职务:队长  联系电话:0572-5237701

办公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中心广场1号楼1407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3:30-17:0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