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5980XK/2023-00050 | 成文日期: | 16898688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发改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二)承办县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办理县本级价格认定复核事项。
(三)承担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72-592354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8:30-12:00;13:30-17:00,夏令:8:30-12:00;14:00-17:30;
办公地址:安吉县灵芝西路1号行政中心5楼
(一)贯彻执行有关价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价格认定工作制度和技术规程,经批准后实施。
(二)承办县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办理县本级价格认定复核事项。
(三)承担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72-592354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8:30-12:00;13:30-17:00,夏令:8:30-12:00;14:00-17:30;
办公地址:安吉县灵芝西路1号行政中心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