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5980XK/2024-00054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发改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交城中站和城西站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浙江安吉长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客运中心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悉。经研究,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县公交城中站和城西站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按《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的通告》(安政通〔2019〕3号)文件执行,其中:公交城中站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按一类区域标准执行,公交城西站停车服务收费按三类区域标准执行。
二、以上标准自批复之日起执行,停车收费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车型分类、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原《关于递铺、孝丰客运站有关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安计价〔2005〕14号)文件同时废止。
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