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73144U/2023-00112 成文日期: 16966944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公安局
文件效力: 有效
安吉县公安局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发布日期:2023-10-08 11:21:58

安吉县公安局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2022年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和教育训练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8.4万元,执行数为2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检验鉴定完成率为100%;二是办案民警满意度为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指标佐证材料不够完善;二是绩效指标时参考业务条线本年主要工作计划进行,充分体现资金使用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指标要求台账登记更细致;二是指标设立更贴合工作。

 

绩效自评表(经常性或阶段性项目)

项目实施周期(2020-2022)

单位:万元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

2022年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办案(业务)经费

项目实施单位

安吉县公安局

项目绩效责任人

蒋国华

项目起止时间

2022.1.1~2022.12.31

重点民生项目

是□

否R

财政政策项目

是□

否R

政府购买服务

是□

否R

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根据浙财行【2019】54号,用于县局、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产生的差旅费等

绩效评价人员

朱俊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预算情况

预算使用数

228.4

预算安排数

228.4

其中:财政资金

228.4

其中:财政资金

228.4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按经济科目详列)

实际支出数

项目预算细化的

计划支出数

差旅费

213.86

213.86

委托业务费

14.54

14.54

支出合计

228.4

228.4

三、项目绩效情况

总体绩效目标

(包括:时间、对象、任务、绩效)

绩效目标实际情况

预期与实际差异情况说明

2022年,用于县局、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产生的差旅费等

保障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基本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年度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分值

自评

分值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检验鉴定完成率

≥98%

100%

20

20

(质量指标)

执法办案行为投诉率

≤10%

8%

20

2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

业务能力培训次数

≥3次

3

20

20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破案率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20

20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案民警满意度

≥98%

100%

20

20

总分(分值)

100

100

评价结论(等级)

优R良□中□差□

评价结论(等级)说明:一般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但是预算执行率低于91%或绩效目标编制不合理无法作为自评指标的项目,自评结论不得评为”优”;预算执行率低于50%或项目实际绩效与绩效目标偏差较大的项目,绩效自评结论应评为”中”及以下。请根据本说明在评价结论(等级)栏勾选。

存在问题(可另附说明)

改进承诺(可另附说明)

四、跨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循环对比情况表

对比要素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总投入

258

189

228.4

财政资金

258

189

228.4

项目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

2021年12月

2022年12月

评价报告完成时间



2023年3月

绩效目标

为快速打击破案提供有效保障

为快速打击破案提供有效保障

为快速打击破案提供有效保障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基本完成

基本完成

基本完成

评价等级

存在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措施实施效果

关键绩效节点

业务能力培训次数

业务能力培训次数

业务能力培训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