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73144U/2025-00039 | 成文日期: | 17515584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公安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方案(试行)>和<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8〕9号)精神,叶琳等同志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经县局党委研究,同意下列11名同志按期转正并确定为一级警员职级:
叶 琳、许昉晟、梅俊杰、席前程、冯 源、张秦铭、余 超、蒋树刚、付孟龙、王育坤、黄 拓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5年6月起算。
中共安吉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