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73144U/2024-00084 | 成文日期: | 17215776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公安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根据中组发〔2018〕9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方案(试行)>和<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任超等10名同志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经县局党委研究,同意转正并定级,具体情况如下:
一、下列同志确定为四级警长职级(1人)
任 超
二、下列同志确定为一级警员职级(9人)
朱 政、张悦晨、王新勇、税镜瑜、邓 框、梅 寒、曹 怡、丁乐其、李 迪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4年7月起算。
中共安吉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