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73144U/2024-00706 成文日期: 17328096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公安局
文件效力: 有效
关于公开征求《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说明
发布日期:2024-11-29 15:45:00

双禁办牵头起草的《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41118日通过安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至20241127日。期间,通过电话、邮箱等形式征集相关意见31条。经梳理,大致为以下几类:

1、支持主城区纳为禁放区;

2支持日常时间禁放,春节期间解禁

3希望除了章村镇、杭垓镇,其他乡镇春节期间也可以燃放烟花

4希望燃放时间可以跟去年春节期间的时间一样长

5建议梅溪镇、天子湖镇等乡镇可以燃放

6继续参照去年要求的燃放范围、时间执行

其中,根据相关要求和安全管理考虑第一类和第二类意见予以采纳,第三类至第六类意见不予采纳。

特此说明。

 

 

安吉县公安局

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