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73144U/2024-00706 | 成文日期: | 17328096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公安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县“双禁”办牵头起草的《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1月18日通过安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至2024年11月27日。期间,通过电话、邮箱等形式征集相关意见31条。经梳理,大致为以下几类:
1、支持主城区纳为禁放区;
2、支持日常时间禁放,春节期间解禁;
3、希望除了章村镇、杭垓镇,其他乡镇春节期间也可以燃放烟花;
4、希望燃放时间可以跟去年春节期间的时间一样长;
5、建议梅溪镇、天子湖镇等乡镇可以燃放;
6、继续参照去年要求的燃放范围、时间执行。
其中,根据相关要求和安全管理考虑,第一类和第二类意见予以采纳,第三类至第六类意见不予采纳。
特此说明。
安吉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