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73144U/2023-00144 | 成文日期: | 2023-1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公安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谢谢你们,不用特地赶回广东就可以直接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真是太方便了,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近日,县公安局鄣吴派出所为广东籍陈先生(化名)办理了我县第一张“跨省通办”临时居民身份证。从鄣吴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新鲜出炉”的临时身份证,陈先生对“跨省通办”这一便民措施连连称赞。
原来,陈先生是深圳某公司销售人员,因工作关系平时需要乘坐飞机、高铁来往各地,这次来安吉出差已有二十多天,准备去往下一出差地时发现身份证不慎丢失。陈先生便抱着试试的心态来到了鄣吴派出所户籍窗口求助。“我当时真的急坏了,不知道怎么办。很担心要回广东去重新补办!”
“现在我想申办一张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该业务?”陈先生焦急地向户籍工作人员说道。“您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受理的。” 了解陈先生的诉求后,户籍工作人员方解婷给予肯定的答复。
随后,在方解婷的引导下,陈先生很快完成了人像、指纹信息采集及上传申报程序。考虑到陈先生的实际情况,方解婷经过查询后联系到了广东警方,及时为其审核受理信息。第二天一早,方解婷便通知陈先生来所,并成功为其办理了临时居民身份证。
长期以来,外省临时居民身份证只能回原籍办理,给省外群众造成不便。为真正践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服务宗旨,尽最大可能方便群众就近、就地申领。这一升级版服务举措为外来人员因身份证遗失过程中急需使用身份证的情形带来极大的便利,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切实增加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户籍民警有话说:我省已全面推行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服务举措,公民在异地申请补换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三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