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942277D/2025-00054 | 成文日期: | 17409312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人力社保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促进就业和推动创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3.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相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协同推进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负责全县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制度,协同推进技工院校建设,负责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负责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管理。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参与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4.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统筹实施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相关基金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指导补充养老保险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各项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依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及价格监测机制。指导、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医疗机构按规定使用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8.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安吉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和局属安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4211.60万元。
(二)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14211.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633.02万元,下降62.45%,主要是本次报告口径剔除剔除基金直接划转专户部分。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11.60万元,占100%;
(三)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14211.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633.02万元,下降62.45%,主要是本次报告口径剔除剔除基金直接划转专户部分。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4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3.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8万元、农林水支出4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698.04万元,占26.0%;日常公用支出526.86万元,占3.7%;项目支出9986.70万元,占70.3%;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211.6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4211.6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4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3.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8万元、农林水支出400万元。
(五)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211.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633.02万元,下降62.45%,,主要是本次报告口径剔除剔除基金直接划转专户部分。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类)支出4000万元,占2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23.60万元,占67.7%;卫生健康(类)支出188万元,占1.4%;农林水(类)支出400万元,占2.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发展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04.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运行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803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机构事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1811.0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9万元,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预防工作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721.5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项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4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项目、人力社保专项资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4311万元,主要用于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技能提升专项资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17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信息化建设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10万元,主要用于基金监管能力提升专项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4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县符合条件创业者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
(六)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24.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98.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526.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26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26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人才项目对接所需费用及省、市、县等相关单位交流考察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安吉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安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等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6.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2.87万元,增长21.4%,主要是人力社保局与医保局合并,故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2.6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86.7万元,一级项目7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明确列出的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中就业管理相关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反映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实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用于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财政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指政府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特别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励补助方面的支出。
四、2025年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