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942277D/2023-00245 | 成文日期: | 2023-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人力社保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名称 | 决策事项类别 | 重大行政 决策主体 | 承办部门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 时间 | 履行程序要求 |
1 | 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标准 | 公共政策 |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养老保险科 | 1.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废止后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87号) | 2023年12月底前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