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942277D/2021-00972 成文日期: 16347456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人力社保局
文件效力: 有效
安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2-02-14 15:03:42
   

安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实施全县人才资源开发规划、计划。承担人力资源开发相关调查研究,分析预测全县人力资源需求情况;制定人力资源、就业创业、失业保险相关业务经办标准、规范化流程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咨询;接收、管理大中专毕业生和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组织实施县内外大学生实习见习项目;开展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安吉人才网建设。

(三)承担人才相关公共服务,举办大型人才交流活动,搭建公益服务性的人才交流平台。参与区域人才交流服务合作,参与地校人才合作。承担人才工作站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四)承担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就业创业专项活动。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五)统筹全县城乡各类人员、人力资源跨地区有序流动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开展就业援助、就业见习工作。指导实施失业预警制度。

(六)编制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年度基金(资金)财务报告,承担基金财务核算工作;承担基金使用风险预防工作。

(七)指导协调区域劳动力转移、劳务协作和全县人事代理工作,承担大学生及各类人才招引、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 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00(冬令时);8:30-12:00,14:00-17:30(夏令时));

办公地址:安吉县商会大厦A座2楼

联系电话:0572-5021632

单位负责人: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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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实施全县人才资源开发规划、计划。承担人力资源开发相关调查研究,分析预测全县人力资源需求情况;制定人力资源、就业创业、失业保险相关业务经办标准、规范化流程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咨询;接收、管理大中专毕业生和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组织实施县内外大学生实习见习项目;开展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安吉人才网建设。

(三)承担人才相关公共服务,举办大型人才交流活动,搭建公益服务性的人才交流平台。参与区域人才交流服务合作,参与地校人才合作。承担人才工作站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四)承担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就业创业专项活动。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五)统筹全县城乡各类人员、人力资源跨地区有序流动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开展就业援助、就业见习工作。指导实施失业预警制度。

(六)编制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年度基金(资金)财务报告,承担基金财务核算工作;承担基金使用风险预防工作。

(七)指导协调区域劳动力转移、劳务协作和全县人事代理工作,承担大学生及各类人才招引、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 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00(冬令时);8:30-12:00,14:00-17:30(夏令时));

办公地址:安吉县商会大厦A座2楼

联系电话:0572-5021632

单位负责人: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