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523/2018-01500 成文日期: 1521043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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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统计局
文件效力: 有效
安吉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8-03-15 11:22:00

一、安吉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其他统计法律、法规。

2.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察,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按照国务院、上级政府和上级统计局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实施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普(调)查;审查各部门的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4.检查、管理、公布和出版县域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5.建立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网络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6.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教育和基层统计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县统计干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和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安吉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安吉县农村经济调查队,安吉县普查中心预算。

二、安吉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安吉县统计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收支总预算591.42万元。

(二)关于安吉县统计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8年收入预算59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1.42万元,占93.24%;其他收入40万元,占6.74%。

(三)关于安吉县统计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8年支出预算591.4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9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72.8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3.68万元,项目支出166.49万元。

(四)关于安吉县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安吉县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1.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1.4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1.42万元。

(五)关于安吉县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安吉县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1.4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4.31万元,主要普查经费另行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1.42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424.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39.9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统计抽样调查86.59万元,委托业务费、其他杂项等。

(六)关于安吉县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吉县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4.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3.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安吉县统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吉县统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安吉县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检查调研、兄弟单位业务交流、有关乡镇业务联系等工作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上涨2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后本单位未保留车辆,预算安排数保持不变。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安吉县统计局本级、安吉县农村经济调查队,安吉县普查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6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安吉县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吉县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安吉县统计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8年度安吉县统计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