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82241P/2025-00009 | 成文日期: | 2025-03-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组织指导实施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激励等工作。
(二)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设置情况。预算单位构成看,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7254.62万元。
(二)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7254.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8.05万元,减少4.20%,主要是1.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人数、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人数比预期要少,减少相关项目的预算经费;2.行政人员退休一人。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4.62万元,占100%。
(三)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7254.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8.05万元,减少4.20%,主要是1.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人数、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人数比预期要少,减少相关项目的预算经费;2.行政人员退休一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1.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90.12万元,占8.14%;日常公用支出84.50万元,占1.16%;项目支出6580.00万元,占90.7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54.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254.62万元;支出包括: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1.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00万元。
(五)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54.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8.05万元,减少4.20%,主要是1.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人数、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人数比预期要少,减少相关项目的预算经费;2.行政人员退休一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1.62万元,占96.79%;卫生健康支出233.00万元,占3.2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抚恤经费343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5年度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费,以及2025年度三属及部分烈士子女定期抚恤补助和2025年度在乡、在职残疾军人定期抚恤金。
(2)退役安置经费800.00万元,主要用于对上一年度退役士兵按湖州市统一测算方法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及缴纳社保费用;对上一年度农村籍退役士兵中住房难申请建房的进行补助;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实践锻炼等费用。
(3)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经费2869.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烈士陵园保安保洁、绿化养护,以及困难救助、荣誉激励等费用。
(4)优抚对象医疗经费155.0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费用,1-6级残疾军人职工医疗等费用。
(六)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4.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0.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4.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98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798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餐费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5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26万元,下降3.71%,主要是行政人员退休一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54.62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2025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表
2025 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安吉版)表见附件。
附件下载:2025 年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安吉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