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523MB16862518/2026-1010322848 成文日期: 2026-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卫健局
文件效力: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8 15:00:37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5年度安吉县卫健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吉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石佛西路286号,电话:0572-531025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2025年通过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发布各类信息190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1条。全年共发布各类解读信息2条,在国家、省、市等媒体上发表新闻报道70余篇,健康安吉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63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2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2025年行政复议2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夯实信息底数管理。对可公开信息底数进行摸底、系统梳理及动态更新。明确各类信息的责任归属、属性分类与更新周期,从源头上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二是严守“三审三校”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与校对机制,要求经办人初审、科室长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局办公室同时负责文字、内容、格式的审核校对,保障发布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三是优化公开内容整理。围绕公众关注度高的领域,将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数据信息等转化为易于理解的解读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提升微信公众号“健康安吉”作为卫健系统窗口的影响力,2025年度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30条,总阅读量达304余万,现有关注人员64072人。

     (五)监督保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统筹部署有力。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25年先后对照反馈问题开展专项整改共12次,均按时完成整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由分管领导及政务公开相关负责科室参加县内工作、培训会议,再进行内部培训。三是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优化调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202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以及一些下属院区的网站信息内容不完善。

针对2025年度存在的问题,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一是对各下属院区负责信息报送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上报的公开内容的规范性;二是加强一些时效性栏目的及时更新,确保相关领域重要政策解读能及时公开;三是不断提升业务水平,集思广益,增强政策解读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加强新修法规解读培训。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县卫健局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专题培训会,县卫健局全体机关干部、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会上,授课专家围绕新法的修订背景、主要变化和重点条款,作了全面梳理和深入解读,结合真实案例重点讲解了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报告、防控措施、医疗救治、物资保障等环节的法定职责与操作规范。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新法“进医院、进社区、进学校”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传染病防治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以更加科学、高效、规范的防控举措,有效应对各类传染病挑战,为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