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6023539/2020-01671 | 成文日期: | 15830784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文体旅游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等有关工作任务。
三、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数据统计、分析与管理工作,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
一、贯彻执行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等有关工作任务。
三、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数据统计、分析与管理工作,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