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52009XD/2025-00040 | 成文日期: | 2025-07-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昌硕街道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昌硕街道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
“周三集中行动日”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昌硕街道生态文明建设“周三集中行动日”活动成效,解决一批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身边事,不断改善人居环境面貌,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先行区建设的浓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行动日”时间
原则上定在每周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提前或者顺延。
二、“集中行动日”形式
活动以现场组织开展小区、背街小巷、河道、城郊结合部、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为主,以“命题+选题”的方式进行。“命题”即完成街道污染防治攻坚交办、督办的工作任务;“选题”即各村社自己选择问题点位,提前两天向街道污染防治攻坚办上报工作计划,当天组织开展活动。
三、“集中行动日”工作流程
(一)上报工作计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人居环境提升,提前两天向街道污染防治攻坚办上报活动计划;不及时主动上报活动计划的村社,由街道污染防治攻坚办直接确定问题整治点位。
(二)认真组织开展。现场组织开展相关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及时联系街道污染防治攻坚办。活动结束后,及时填写《各村(社区)生态文明建设“周三集中行动日”活动安排表》,上报给街道污染防治攻坚办。
(三)务求活动实效。活动当天,由联村(社区)干部、联村领导赴整治点位进行指导,切实解决一批问题,取得一定成效。
三、“集中行动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要把推行生态文明建设“集中行动日”制度作为一项党员干部示范带头抓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来抓。村社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点位上的工作开展。要根据实际情况,找准问题关键,制定具体的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督查考评。为切实抓好街道生态文明建设“集中行动日”活动的开展,由街道主要领导(片区长)带队,负责对“集中行动日”的落实进行检查、督查。街道污染防治攻坚办也将定期开展督查和不定期暗访,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村社季度、年度考核计分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示范引领。各村社要充分发动党员干部、物业企业、楼道长、志愿者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街道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周三集中行动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村(社区)生态文明建设“周三集中行动日”活
动安排表
附件
村(社区)生态文明建设“周三集中行动日”活动安排表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
现场 负责人 | 参与人员 | 人 | |
活 动 内 容 | |||
完 成 情 况 | |||
附 现 场 照 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