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52009XD/2024-00086 成文日期: 2024-1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昌硕街道
文件效力: 有效
昌硕街道烟花爆竹双禁期间大气治理及应急处置方案
发布日期:2024-12-25 18:04:06

昌硕街道烟花爆竹双禁期间大气治理及

应急处置方案

 

一、管控时段

进一步加强昌硕街道烟花爆竹双禁期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应对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的大气污染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对街道辖区烟花爆竹双禁重点时段实行管控,管控时间为:2025123日(大年二十四)至2025212 正月十五)。

二、管控区域:

(一)一级管控区域:东至绕城东线,南至绕城南线及凤凰水库大坝,西至灵峰路,北至古鄣路。

(二)二级管控区域:三友社区石马自然村、抱坞山及张家岭自然村、双溪口关上自然村、双一村、石鹰村、高坞岭村。

三、管控措施

一是组建联合巡查队伍,织密巡查管控网络。融合村社、属地派出所、执法所等力量,组建山头社区(负责人:陈菊)、范潭社区(负责人:梅江)、穆王城社区(负责人:潘一丁)、递铺社区(负责人:夏建强)、递二社区(负责人:冯安冬)、余墩社区(负责人:胡益法)、灵芝社区(负责人:姚慧丽)、广场社区(负责人:陈义红)、三里亭社区(负责人:李晨超)、铜山桥社区(负责人:胡秀平)、玉磬社区(负责人:郑久忠)、绣岭社区(负责人:郑伟加)、太和社区(负责人:郭继)、云鸿社区(负责人:朱颖)、芝里社区(负责人:郭梦骅)、双溪口村(负责人:丁自云)、三友社区(负责人:陈亚军)、朗里社区(负责人:李允河)、上郎社区(负责人:王惠)、天目社区(负责人:吴佳丽)、新街桥社区(负责人:王宪平)、桃园社区(负责人:权琪)、凤亭社区(负责人:金莉)、清滨社区(负责人:王波)、箭东社区(负责人:何德根)、凤凰社区(许民强)、昌硕社区(负责人:陈飞);以上为一级管控区域,实行重点时段24小时巡查管控。

高坞岭村(负责人:梅军)、双一村(负责人:朱学星)、石鹰村(负责人:何丽燕);以上为二级管控区域,实行重点时段12小时巡查管控(下午4点/<表述不准确>开始)。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做好燃放源头管控。组织村社工作人员、志愿者深入各居民小区,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举办社区讲座等形式,向居民普及双禁及大气治理知识,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加大对双溪口、余墩、三友、双一、朗里等村社公墓点烟花爆竹燃放的管控,做好大年三十晚上以及正月初一(拜新年)、正月初四(送财神)、正月十五(闹元宵)等特殊时间段值班值守,倡导鲜花换烟花爆竹、文明过新年;严控红白事燃放烟花爆竹。对劝导后仍一意孤行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加大查处力度。

三是综合施策污染防治,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根据风向及可燃区(章村、杭垓)设置情况,污染天气时在上风向强化雾炮抑尘作业(浙E39018联系人:胡晓杰;联系电话:13306728798;浙E32150联系人:曹为华,联系电话:13567277990)。

四、工作分工及保障措施

1. 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周方平、办事处主任黄强组长,分管领导方文明、周刚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由李雪春担任办公室主任、孙伟担任副主任,相关职能站所负责人和村社书记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双禁期间大气治理及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

2. 工作分工

1)昌硕派出所:按照所辖范围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在应急处置中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散引导、调查取证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现场的治安稳定。

2)凤凰山派出所按照所辖范围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在应急处置中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散引导、调查取证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现场的治安稳定。

3)昌硕执法所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巡查工作,重点对住宅小区、商业街广场城郊结合部、公墓、两路两侧场所进行巡查;在应急处置中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4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辖区内违规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查处;在应急处置中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5)昌硕应消站负责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进行安全监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配应急救援物资和资源,指导相关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6街道党政办:负责做好春节期间值班人员调配,做好春节期间值班人员用餐及相关物资保障。

7各村社:组织村社工作人员、志愿者深入各居民小区,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举办社区讲座等形式,向居民普及双禁及大气治理知识,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认同感负责对燃放残留物进行清理,保障好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