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52009XD/2020-01145 成文日期: 2020-1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昌硕街道
文件效力: 有效
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站所
发布日期:2024-04-12 09:29:03

下设昌硕派出所、凤凰山派出所、昌硕执法所、市场监管所4个站所。


昌硕派出所:

对辖区内的公共复杂场所、重要地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秩序管理,对民用危险物品和违禁品的管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案件、群众性治安事件的查处,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租私房的管理,维护辖区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办公地址:灵芝西路30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日

        夏令时8:30-12:00,14:00-17:30;

        冬令时8:30-12: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负责人:杜烨  联系电话:0572-5554500

凤凰山派出所:

对辖区内的公共复杂场所、重要地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秩序管理,对民用危险物品和违禁品的管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案件、群众性治安事件的查处,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租私房的管理,维护辖区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地址:安吉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日

        夏令时8:30-12:00,14:00-17:30;

        冬令时8:30-12: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负责人:周城枫

昌硕执法所: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水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和乱排污水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道(不按照规定地点停车)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0、行使房地产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1、行使人防(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2、行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3、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办公地址:天目中路50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8:00-11:30,14:00-17:30;

        冬令时8:0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负责人:应君  联系电话:0572-5129818


市场监管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授权,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行使市场监管方面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责。

办公址:万华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8:30-12:00,14:00-17:30;

          冬令时8:30-12: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负责人:张欢欢  联系电话:0572-522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