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52368452009XD/2026-1010320006 成文日期: 2026-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昌硕街道
文件效力:
昌硕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30 11:32:21

昌硕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昌硕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结合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安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ji.gov.cn/)政务公开栏目查阅并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硕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灵芝东路510号A幢306,电话:0572-5707835,邮编:313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昌硕街道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扣辖区发展和民生关切,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街道板块、街道政务公开栏等渠道,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5条,公开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昌硕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全年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件,无法提供5件,不予处理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2025年度,昌硕街道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昌硕街道以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核心,着力强化全流程质量管控。修订完善街道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各类信息发布格式、时限与责任主体,确保公开依据清晰、程序规范。严格对照县级要求,对公开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进行常态化排查,重点整治信息要素不全、格式错误、链接失效等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昌硕街道着力推动公开平台从“分散发布”向融合服务转型,持续拓展功能、深化应用。以县政府门户网站街道板块为核心,持续优化栏目设置与内容呈现,同步用好“爱安吉”APP等移动端平台,实现信息精准推送。深化“5189000”便民服务热线品牌建设,将其打造为集政策咨询、诉求回应、办事指引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入口。规范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公开专区(栏)建设,统一标识、规范目录。结合重点工作,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线下渠道,定向发布惠民政策、项目进展等群众关切信息,确保信息可达可及。

(五)监督保障

2025年,昌硕街道将监督保障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程,通过健全机制、强化考核、提升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强化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联络员与职责清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对科室、村(社区)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分值权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 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

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

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 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 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 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 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  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 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 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 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2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果 维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内部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贯通。条线间信息产生、流转与公开的闭环尚未完全打通,“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两张皮”现象,导致部分信息发布滞后或口径不一,影响了公开的整体效率与权威性。

二是公开供给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匹配度有待提升。现有公开内容更多是基于“我们想公开什么”,与“群众想知道什么”之间的对接机制尚不灵敏。从申请和咨询内容看,部分高频需求、复杂政策在主动公开中的呈现方式仍不够直观、易得。

三是能力建设的常态化与实战性有待加强。面对持续更新的法规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监督意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风险防控能力需要持续升级。现有培训在针对复杂申请处理、数据可视化解读等实战技能方面供给不足。

(二)改进措施

由党政办牵头,明确各条线月度、季度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型、格式标准与时限要求,并纳入科室日常工作计划与考核。街道各个科室在党政办主任及各科室长牵头下,产生的信息及时共享,互通有无,确保各条线对信息都知晓,并及时将信息提交至工作人员处及时公开。

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内容覆盖《条例》深度解读、依申请公开实务、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保密审查红线及平台操作技能。尤其注重新入职、新接手人员的“上岗第一课”培训。

整理形成《昌硕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实务操作指南》,并收集整理典型案例(含优秀范例和易错提示),为工作人员提供随时可查、可学的工具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昌硕街道全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