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736624/2024-00037 成文日期: 2024-0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孝丰镇
文件效力: 有效
孝丰镇关于做好“清明”、“五一”双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5 11:17:50

各村、社区:

随着“清明”、“五一”双节即将来临,近期气温逐渐变暖,烧荒积肥、旅游踏青、上坟祭祖等活动频繁,“五一”假期林区游客会迅速增多,野外用火频率急剧增加,森林防火态势极为严峻。为减少和避免双节期间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灭火安全,现就做好双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村、社区必须充分认识到“清明”、“五一”双节期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主职干部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每一片山林、每一处地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做到“路口有人守、路上有人跟、山上有人盯、现场有人处”。.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二、强化宣传,增强意识。

即将进入清明禁火期(3月23日至4月21日),请及时做好《禁火通告》的张贴工作,并做好入户宣传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线上宣传媒体、宣传渠道、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科学扑火知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祖,用鲜花代替烧纸、烧香。加大对禁火通告的宣传力度,在重点林区、景区、墓区醒目位置增设禁火令、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林区和村民聚集地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的方式,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管住火源,依法严办。

要加大林区巡查力度,各村、社区干部要确保到岗到位。重点治理:烧田埂、烧杂草、烧垃圾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及禁火期在林缘、林内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特别是对散坟区,往年清明火情高发区域要提高巡查密度、增长时间跨度,派专人严防死守,确保火种不进山,林区无明火。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在册,按“不查明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通过找隐患促整改,形成隐患整治长效机制。禁火期间镇消防指挥部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 加强林区巡查,严厉打击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

四、以人为本,科学处置。

扑救林火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人员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好“群防群治”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做到及时、有效、安全处置,镇组织森林消防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农业农村办要做好战前动员和器材装备保养,时刻处于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林火事故,能够及时拉出、用上、扑灭。

五、加强值班,畅通信息。

“清明”及“五一”双节期间,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有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林口信息畅通无阻,清火行动期间,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火源巡查“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15:30至16:00向镇森林消防办报告当天巡查和林火事故情况,电话:5520060。

 

 

 

孝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