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736624/2024-00037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孝丰镇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各村、社区:
随着“清明”、“五一”双节即将来临,近期气温逐渐变暖,烧荒积肥、旅游踏青、上坟祭祖等活动频繁,“五一”假期林区游客会迅速增多,野外用火频率急剧增加,森林防火态势极为严峻。为减少和避免双节期间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灭火安全,现就做好双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三、管住火源,依法严办。
要加大林区巡查力度,各村、社区干部要确保到岗到位。重点治理:烧田埂、烧杂草、烧垃圾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及禁火期在林缘、林内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特别是对散坟区,往年清明火情高发区域要提高巡查密度、增长时间跨度,派专人严防死守,确保火种不进山,林区无明火。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在册,按“不查明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通过找隐患促整改,形成隐患整治长效机制。禁火期间镇消防指挥部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 加强林区巡查,严厉打击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
四、以人为本,科学处置。
扑救林火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人员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好“群防群治”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做到及时、有效、安全处置,镇组织森林消防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农业农村办要做好战前动员和器材装备保养,时刻处于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林火事故,能够及时拉出、用上、扑灭。
五、加强值班,畅通信息。
“清明”及“五一”双节期间,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有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林口信息畅通无阻,清火行动期间,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火源巡查“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15:30至16:00向镇森林消防办报告当天巡查和林火事故情况,电话:5520060。
孝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