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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0-07004 成文日期: 2020-01-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司法局
文件效力:
安吉县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日期:2020-01-31 10:03:10

 为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我县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便于分析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2019年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要点》《2019年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湖州市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规定(试行)》(湖依组办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展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制建设情况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2019年,安吉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及各单位业务条线相关法律法规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制度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公告工作,2019年安吉县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单批,包括39家法定执法主体12家法律授权执法主体43家受委托执法主体。(第一批:http://www.anji.gov.cn/hzgov/front/s136/zwgk/gggs/20191024/i2526657.html第二批:http://www.anji.gov.cn/hzgov/front/s602/zwgk/gggs/20191204/i2561806.html)。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对全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进行管理,截止2019年底,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持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共1527张,持证率达90%以上。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三项制度”,分别在县政府官网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推行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通过县依组办转发省政府文件,县政府主要领导在法治政府会议上明确其重要性的方式,印发相关材料,要求相关法部门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共公告94个行政主体,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推进五大综合执法领域改革,参与制定和审查改革方案,全县5大领域综合执法队已完成挂牌工作。参与两山改革试验区“强县扩权”工作,与县委编办、县发改局赴义乌市、嘉善县调研考察,审慎审查“强县扩权”目录。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布《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清单》,明确机构改革后37个县级制定主体,杜绝滥发文,共审查各类文件250余件,提出审查意见150条,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纳入“三统一”管理,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21件,无一件被撤销或者被纠正。红头文件作为基层政府决策和执法的重要依据,县司法局从源头上对文件内容把关,规范执法程序,有效降低行政争议,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坚持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加强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加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配合县府办起草2019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安吉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安吉县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办法(试行)、关于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的通告、安吉县巡游出租车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4个事项作为安吉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一)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我县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互联网+监管”和省、市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基层应用,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加强“互联网+监管”技术与各相关部门执法深度融合,推动政府部门执法监管向数字监管转变。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运用。今年7月,我县制定《安吉县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明确各部门职责,将“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工作落实到位,将执法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应用工作与“双随机、一公开”有效结合,全面落实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切实保障“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得到有效运用。截至目前,全县373名行政执法人员开通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账户,全年实施掌上执法检查8334次,其中双随机检查2985次,检查发现问题1262起

三、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督查情况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县商务局牵头全县成品油黑窝点整治工作,清查行动2次,出动人数26人次,出动车辆7辆,发现案件线索4起,立案查处1起,查扣油罐2个,加油机2台,加油车1辆,油品近20吨。县卫生健康局开展住宿场所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出动卫生执法人员68人次,共监督检查大中型宾馆和经济型快捷连锁酒店19家,处罚6家。县公管办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配合公安部门查处一起大型围标串标案件,并成立公安局派驻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络室,查处挂靠、出借资质单位信息6起,串通投标等刑事处罚信息2起。

(二)开展检查工作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共完成双随机检查930家次,其中国家级任务906家次(住宿场所767家),省级任务24家次,查处违法案件85件,占比总案件数的40%。县经信局开展县内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和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生产空心粘土砖的行政执法,开展日常巡查5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次。县人力社保局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冬病夏治根治欠薪行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现场指导督促企业改正存在问题115个,发放询问通知书28份,发出责令整改书31份,查处使用童工2名。

(三)开展执法监督情况。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 9月份安吉县重新聘用19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县司法局牵头制定安吉县2019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农民工资欠薪领域和征地拆迁领域展开监督。按照执法监督计划实施方案,今年对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资源规划局的相关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现场查找指出问题。

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2019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49877件,受理许可249877件,予以许可249838件。其中,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0004%;无被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及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0008%;无被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情况。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2019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36774件,罚没总额3438.69万元。其中,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10件,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27%;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1件,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数的1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027%。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17件,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46%;无被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情况。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2019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9495件。其中,行政强制措施9395件,包括查封1件,扣押1166件,其他8192件;行政强制执行106件,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6件,其他80件。

(四)其他行政执法实施情况。2019年度行政收费总数为505171主要是行政征税行为2019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454099涉及金额399644.79万元2019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306159件。


行政执法年报数据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