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5-00066 | 成文日期: | 2025-0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发改局 | |
统一编号: | 文件效力: | 有效 |
“杭安畅行”高速公路有条件免费通行实施办法
为深入推进“融杭发展”,构建杭安同城化发展格局,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优质资本等要素集聚安吉,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融杭的紧密度,实施“杭安畅行”高速公路有条件免费通行政策。
一、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免费范围
杭州指定高速收费站至安吉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之间往返高速通行及安吉境内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之间通行,全年免费通行次数不限。
三、实施对象
个人名下使用ETC记账卡的非营运一类客车(9座及以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安吉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工伤保险、职工医疗保险)3个月及以上且为参保状态(含在安吉领取养老金)的杭州市户籍居民(含10个市辖区和两县一市,下同)。
2.在安吉企业工作领取薪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月以上且保持延续缴纳状态的杭州市户籍居民。
3.在安吉企业领取薪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月以上且保持延续缴纳状态的年产值1亿元以上(含)规上制造业工业企业(企业亩均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及以上)、年营收5千万以上(含)规上服务业企业(非县级国企)和年销售5千万以上(含)限上商贸业企业(非县级国企)高管。
4.持有安吉县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的人才。
5.在安吉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的杭州市户籍居民。
6.杭州市户籍的安吉人。
7.在安吉购置住宅、商业、商住、商务(办公)已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已备案(网签)的杭州市户籍居民。
8.在安吉投资备案固投0.5亿元(含)以上一产项目、3亿元(含)以上二产项目、1亿元(含)以上三产项目和新经济项目投资方高管。项目要求通过县谋划招引中心或新经济选定商领导小组定商评审且签约注册,并纳入县招商引资考核。
其中符合第1、2、3、4、5、8类实施对象,享受一人一车,车辆登记无需与本人身份证对应;符合第6类实施对象,享受一人一车,车辆登记需与本人身份证对应;符合第7类实施对象,不受一房一车限制,购房户户籍人员名下的车辆均可享受减免政策,车辆登记与本人或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及子女)身份证相对应。
四、注册登记
实施对象需先下载“浙里办”APP,然后打开“浙里办”定位至安吉站点后进行账号申请和实名认证,搜索“安畅行”,点击“安畅行”,进入“高速免费”应用申请;或打开“浙里办”APP,定位至安吉站点后进行账号申请和实名认证,用“浙里办”APP进行扫码,进入“高速免费”应用申请。申请时间为每月1号至25号。
根据不同实施对象类型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行驶证、银行卡(借记卡)、社保证明、房产证明及户籍材料等),经系统审核通过后,完成车辆注册,实现“人、车、银行卡”捆绑。第3、4、5、8类对象需由所在单位线下提出申报,经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并录入系统后,再登录“浙里办”-“安畅行”-“高速免费”应用进行注册(方法同上)。
各类对象在线上注册时,须分别签订高速通行信息调用免责同意书和信息真实性相关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行驶证、社保等信息和相关路段ETC高速通行信息,用于资格审核及计算补贴通行费用),注册信息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五、补助方式
补助采取先扣后返方式返款。实施对象网上申请,通过审核后,次月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通行费补助于享受免费政策月份的次月打入申请人银行卡(借记卡)。
六、部门职责
1.交通局负责牵头制订“杭安畅行”高速公路有条件免费通行方案及实施。
2.区合办负责统筹协调“杭安畅行”高速公路有条件免费通行政策推行。
3.人社局负责第1类实施对象查询复核工作。
4.税务局负责第2类实施对象查询复核工作。
5.发改局、商务局、经信局分别负责第3类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商贸业企业和规上制造业工业企业的实施对象资格认定及更新工作。
6.组织部负责第4类实施对象的资格认定及更新工作;
7.教育局、卫健局、区合办等相关单位分别负责第5类实施对象中教师、医生及其他人员资格认定及更新工作;
8.公安局、统战部负责第6类实施对象查询复核工作;
9.资源规划局、住建局负责第7类实施对象查询复核工作;
10.投资促进中心负责第8类实施对象查询复核工作;
11.大数据局负责为“浙里办”-“安畅行”中的高速公路有条件免费申请系统提供技术支撑;
12.交投集团负责高速公路高速有条件免费申请系统开发及“浙里办”-“安畅行”应用接口接入。
七、其他
本办法由安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1.“杭安畅行”高速公路有条件免费通行收费站点清单
附件2.“杭安畅行”高速公路有条件免费通行实施对象认定 标准
附件1
“杭安畅行”高速公路有条件免费通行收费站点清单
区域 | 收费站名称 | |
杭州 (52个) | G92沪杭甬高速(6个) | 临平、杭州、萧山、机场、瓜沥、瓜沥付 |
G60沪昆高速(3个) | 萧山东、临浦、所前 | |
机场高速(4个) | 新街、萧山机场、浦阳、浦阳付 | |
G25杭宁高速(3个) | 南庄兜、仁和、仁和付 | |
G56杭徽高速(3个) | 余杭、杭州西、九峰 | |
杭千高速(3个) | 杭州南、袁富、袁富付 | |
G2504绕城高速(14个) | 转塘、龙坞、五常、三墩、良渚、半山、乔司东、乔司东付、下沙、萧山南、义桥、袁浦、下沙南、留下 | |
S16杭浦高速(2个) | 杭州北、临平东 | |
S13练杭高速(2个) | 塘栖、崇贤 | |
S14杭长高速(5个) | 百丈、黄湖、径山、瓶窑、紫金港 | |
S9钱江通道(3个) | 前进、新湾、党湾 | |
绕城西复线(4个) | 楼塔、未来城、仙宅、瓶窑西 | |
安吉 (9个) | S14杭长高速(4个) | 安吉、安吉开发区、安吉北、天子湖 |
S12申嘉湖高速(5个) | 梅溪、孝源、孝丰、报福、杭垓 |
附件2
“杭安畅行”高速公路有条件免费通行实施对象认定标准
序号 | 对象类型 | 认定标准/审核单位 | 名额 | ||
1 | 在安吉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工伤保险、职工医疗保险)3个月及以上且为参保状态(含在安吉领取养老金)的杭州市户籍居民 | 提供社保证明等 相关材料 | 以实际申报为准 | ||
2 | 在安吉企业工作领取薪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月以上且保持延续缴纳状态的杭州市户籍居民 | 提供个税证明等 相关材料 | 以实际申报为准 | ||
3 | 年产值1亿元以上规上制造业企业,且最新企业亩均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及以上 | 1亿元(含)-5亿元 | 由经信局认定 | 5个/家 | |
5亿元(含)-10亿元 | 7个/家 | ||||
10亿元(含)以上 | 12个/家 | ||||
年营收5千万以上规上服务业企业 | 5000万(含)-1亿元 | 由发改局认定 | 5个/家 | ||
1亿元含)-3亿元 | 7个/家 | ||||
3亿元(含)以上 | 12个/家 | ||||
年销售5千万以上限上商贸业企业 | 5000万(含)-1亿元 | 由商务局认定 | 5个/家 | ||
1亿元含)-3亿元 | 7个/家 | ||||
3亿元(含)以上 | 12个/家 | ||||
4 | 持有安吉县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的人才 | 由组织部认定 | 以部门认定为准 | ||
5 | 在安吉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的杭州市户籍居民 | 由教育局、卫健局、区合办等单位认定 | 以部门认定为准 | ||
6 | 出生申报落户在安吉的杭州市户籍居民 | 提供户籍或户籍变更相关材料 | 以实际申报为准 | ||
7 | 在安吉购置住宅、商业、商住、商务(办公)已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已备案(网签)的杭州市户籍居民 | 提供不动产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 以实际申报为准 | ||
8 | 备案固投0.5亿元以上一产招商引资项目高管 | 0.5亿元(含)-1亿元 | 由投资促进中心认定 | 4个/项目 | |
1亿元(含)以上 | 5个/项目 | ||||
备案固投3亿元以上二产招商引资项目高管 | 3亿元(含)-10亿元 | 5个/项目 | |||
10亿元(含)-50亿元 | 7个/项目 | ||||
50亿元(含)以上 | 12个/项目 | ||||
备案固投1亿元以上三产招商引资项目高管 | 1亿元(含)-3亿元 | 4个/项目 | |||
3亿元(含)-10亿元 | 5个/项目 | ||||
10亿元(含)以上 | 7个/项目 | ||||
新经济产业项目高管
| 签约时估值1亿元以下(含无产业基金参与投资的项目) | 5个/项目 | |||
签约时估值1亿元(含)10亿元 | 7个/项目 | ||||
签约时估值10亿元(含)以上 | 12个/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