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关于《安吉县“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奖补办法(2024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 来源:县政府办
  • 时间:2024-06-28

问:本轮政策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制定的?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以竹代塑倡议,更好地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关于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375号),我县成功申报国家级“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试点。依据《关于印发安吉县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安政发〔202317号)、《安吉县2024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安政办发〔202410号),起草了《安吉县“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奖补办法(2024年修订)》。

问:本轮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用于支持哪些方面?

答:本《办法》按以竹代塑生产端、消费端、推广端等事项进行奖补,具体如下表:

序号

奖补事项

具体内容

奖补标准

1

生产端

生产“以竹代塑”产品

销售的“竹四小件”(含竹勺)每套补助0.15元,“竹六小件”每套补助0.25元。

开发“以竹代塑”产品

开发“以竹代塑”产品每单位奖补0.5万元,奖补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

消费端

日常用品

按照采购总价50%予以奖补,每单位最高不超过2万元。

竹包装

按照采购总价50%予以奖补,该类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竹餐具(竹茶具)

按采购总价50%予以补助,其中中大型社会餐饮企业,单家补助上限2万元,等级民宿等小型社会餐饮企业,单家补助上限1万元,竹餐具(竹茶具)及“竹六小件”奖补总额不超过30万元。

3

推广端

市场推广

开展“以竹代塑”展销推广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安吉优品汇APP平台上架竹制品,分别上架产品不少于10款,合计销售总额不少于20万元,奖补0.3万元,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企业开展线下推广活动

集中组织活动视组织程度奖补2万元至5万元,一般参与活动视参与程度奖补0.2万元至0.8万元,该项奖补总额不超过40万元。

企业开展线上推广活动

按照企业发放的消费券、活动折扣实际产生总额20%予以奖补,每单位奖补总额不超过0.5万元,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在“浙江碳普惠”“碳达人·惠湖州”等平台上架“以竹代塑”产品

按照上架产品总额80%予以奖补,每单位线上年度奖补总额不超过1万元。

投放消费推广型设备或展架

按照设备总金额60%予以奖补,每台设备奖补不超过1500元;按照展架总金额50%进行奖补,每个点位展架奖补不超过3000元。

绿色细胞创建

开展绿色农贸市场创建

按照《安吉县农贸市场“以竹代塑”专项支持政策方案》执行,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开展绿色商超专柜创建

对商超内设置竹制品销售专区的进行奖补,设置销售专区超过10m2且进行外观设计及布置的大型商超每个奖励资金4万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已设置的销售专区的每个奖励2万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6万元。

开展绿色邮政网点创建

按照《安吉县邮政快递行业“以竹代塑”推广办法》执行,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开展“以竹代塑”村创建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安吉县“以竹代塑”村创建的通知》开展创建,优秀(2个)、良好(4个)、分别奖补4万元/个、3万元/个,奖补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开展其他绿色细胞创建

按照一事一议,由发改局、林业局予以认定。

汇总

上述奖补项目合计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

问:同一市场经营主体是否可以同时申报不同的奖补类别?有无奖补金额上限?

答:同一市场经营主体(以其社会信用代码为准)一类奖补只能申报一次,但可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的奖补,每个类别的奖补金额按《办法》中各类别规定的奖补上限执行。所有类别奖补项目全部企业合计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问:本轮政策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本政策中明确的奖补期计算时间从202411日至20241231日。

 

政策解读单位:县发改局  解读人:朱乾

电话:5923666


索引号: 330523/2024-00556 发文时间: 2024-06-28 15:33: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安政办发〔2024〕19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EAJD01-2024-0010 文件效力: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安吉县“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奖补办法(2024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问:本轮政策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制定的?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以竹代塑倡议,更好地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关于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375号),我县成功申报国家级“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试点。依据《关于印发安吉县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安政发〔202317号)、《安吉县2024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安政办发〔202410号),起草了《安吉县“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奖补办法(2024年修订)》。

问:本轮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用于支持哪些方面?

答:本《办法》按以竹代塑生产端、消费端、推广端等事项进行奖补,具体如下表:

序号

奖补事项

具体内容

奖补标准

1

生产端

生产“以竹代塑”产品

销售的“竹四小件”(含竹勺)每套补助0.15元,“竹六小件”每套补助0.25元。

开发“以竹代塑”产品

开发“以竹代塑”产品每单位奖补0.5万元,奖补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

消费端

日常用品

按照采购总价50%予以奖补,每单位最高不超过2万元。

竹包装

按照采购总价50%予以奖补,该类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竹餐具(竹茶具)

按采购总价50%予以补助,其中中大型社会餐饮企业,单家补助上限2万元,等级民宿等小型社会餐饮企业,单家补助上限1万元,竹餐具(竹茶具)及“竹六小件”奖补总额不超过30万元。

3

推广端

市场推广

开展“以竹代塑”展销推广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安吉优品汇APP平台上架竹制品,分别上架产品不少于10款,合计销售总额不少于20万元,奖补0.3万元,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企业开展线下推广活动

集中组织活动视组织程度奖补2万元至5万元,一般参与活动视参与程度奖补0.2万元至0.8万元,该项奖补总额不超过40万元。

企业开展线上推广活动

按照企业发放的消费券、活动折扣实际产生总额20%予以奖补,每单位奖补总额不超过0.5万元,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在“浙江碳普惠”“碳达人·惠湖州”等平台上架“以竹代塑”产品

按照上架产品总额80%予以奖补,每单位线上年度奖补总额不超过1万元。

投放消费推广型设备或展架

按照设备总金额60%予以奖补,每台设备奖补不超过1500元;按照展架总金额50%进行奖补,每个点位展架奖补不超过3000元。

绿色细胞创建

开展绿色农贸市场创建

按照《安吉县农贸市场“以竹代塑”专项支持政策方案》执行,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开展绿色商超专柜创建

对商超内设置竹制品销售专区的进行奖补,设置销售专区超过10m2且进行外观设计及布置的大型商超每个奖励资金4万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已设置的销售专区的每个奖励2万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6万元。

开展绿色邮政网点创建

按照《安吉县邮政快递行业“以竹代塑”推广办法》执行,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开展“以竹代塑”村创建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安吉县“以竹代塑”村创建的通知》开展创建,优秀(2个)、良好(4个)、分别奖补4万元/个、3万元/个,奖补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开展其他绿色细胞创建

按照一事一议,由发改局、林业局予以认定。

汇总

上述奖补项目合计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

问:同一市场经营主体是否可以同时申报不同的奖补类别?有无奖补金额上限?

答:同一市场经营主体(以其社会信用代码为准)一类奖补只能申报一次,但可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的奖补,每个类别的奖补金额按《办法》中各类别规定的奖补上限执行。所有类别奖补项目全部企业合计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问:本轮政策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本政策中明确的奖补期计算时间从202411日至20241231日。

 

政策解读单位:县发改局  解读人:朱乾

电话:592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