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力社保局

关于印发《安吉县加强“高校引才大使”队伍建设支持政策》的通知

  • 来源:安吉县人力社保局
  • 时间:2023-08-18

各乡镇(街道办),县级机关各部门:

现将《安吉县加强“高校引才大使”队伍建设支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安吉县委组织部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吉县财政局

                              2023817




安吉县加强“高校引才大使”队伍建设支持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县、创新强县首位战略,激发“高校引才大使”在宣传安吉引才政策、赛事活动、创业环境等方面积极性,提升县域品牌影响力,加快集聚各类人才来安创新创业,助力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全面招募。通过爱安吉APP才聚安吉版块线上自主报名与部门、乡镇(街道)、国企定向邀请的方式相结合,在全球高校范围内广泛宣传,招聘一批具有组织协调、宣传发动能力的优秀社团及师生作为安吉县“高校引才大使”。

二、评价机制。根据学校应届毕业生来安吉县就业人数、安吉县系列大赛及各类活动宣传次数、安吉县人才政策宣传次数、安吉县岗位信息发布次数、组织学生赴安吉县开展活动次数、主观配合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计分。

三、奖励标准根据比例评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评价等级,分别给予相应引才补助,评价等级为优秀的社团组织(不超过3人)、师生可受邀暑期来安研学,经费按3000元/人给予额外引才补助,综合评价计分在60分以下不给予引才补助,具体引才补助标准详见表1。

 

 

1 浙江安吉“高校引才大使”引才补助标准

类别

评价等级

比例

引才补助金额(元)

高校

社团组织

优秀

25%

15000

良好

50%

10000

合格

25%

5000

高校师生

优秀

15%

10000

良好

35%

6000

合格

50%

3000

、运行机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高校引才大使”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以团队或本人意愿、毕业离校或不再具备胜任条件等作为退出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引才大使”发放聘书,聘书有效期限根据在校时间确定,一般需连续聘用1年以上,鼓励优秀的社团组织或师生连聘;建立“高校引才大使”的工作联络站,由专人负责,定期向“高校引才大使”推送新出台的政策、新发布的岗位和引才活动安排。

、经费保障相关政策资金由县财政保障,从安吉县人才经费中列支。

六、本政策自2023922日起正式实行。

附件:1、浙江省安吉县“高校引才大使”评价表(社团组织)

2、浙江省安吉县“高校引才大使”评价表(师生)

 


附件1

浙江省安吉县“高校引才大使”评价表

(社团组织)

     年度)

填报团队                             填报时间:            

评价

项目

评价等级

评价内容要求

主评分

考核评分

1

来安就业、创业人数

累计加分制

通过宣传发动本校学生来安吉就业创业,每在安就业、创业1人得1具体以实际在安吉缴纳社保或者缴纳工资薪金个税为准。



2

开展安吉县系列赛事及各类活动宣传次数

10

开展安吉县系列赛事及各类活动宣传次数不少于1次,每开展一次得2分,最高分10分。具体以实际开展宣传图片、参与人员照片以及实际参加人数为准。



3

安吉县人才政策宣传

20

根据要求做好政策推介、宣讲活动的组织工作,每年开展政策宣讲活动要求1次以上,没有开展不得分,每开展1次得2分,最高分20具体以提供宣传图片为准。



4

安吉县岗位信息发布次数

20

在小红书、抖音、微信朋友圈、校内就业信息网站、毕业生就业群、社团活动等发布安吉县企业人才需求信息,每发1次给予2分,最高分20分。具体以实际活动图片、实际来安实习人数为准。



5

组织学生赴安吉开展活动次数

累计加分制

年组织15以上本校学生安吉参加招聘活动组织15具体以实际来安次为准。



综合评分

20

根据主观配合度、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特色亮点、工作实际效果综合评判。



合计得分




注:本次考核以学年为单位,从每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为考核周期。

附件2

浙江省安吉县“高校引才大使”评价表(师生)

     年度)

填报师生                             填报时间:            

评价

项目

评价等级

评价内容要求

主评分

考核评分

1

来安就业人数

累计加分制

通过宣传发动本校学生来安吉就业创业,每在安就业、创业1人得1具体以实际在安吉缴纳社保或者缴纳缴纳工资薪金个税为准。



2

开展安吉县系列赛事及各类活动宣传次数

10

开展安吉县系列赛事及各类活动宣传次数不少于1次,每开展一次得2分,最高分10分。具体以实际开展宣传图片、参与人员照片以及实际参加人数为准。



3

人才政策宣传

20

根据要求做好政策推介、宣讲活动的组织工作,每年开展政策宣讲活动要求1次以上,没有开展不得分,每开展1次得2分,最高分20具体以提供宣传图片为准。



4

安吉县岗位信息发布次数

20

在小红书、抖音、微信朋友圈、校内就业信息网站、毕业生就业群、社团活动等发布安吉县企业人才需求信息,每发1次给予2分,最高分20分。具体以实际活动图片、实际来安实习人数为准。



5

组织学生赴安吉开展活动次数

累计加分制

年组织15以上高校学生安吉参加专场招聘会,组织15具体以实际来安次数为准。



综合评分

20

根据主观配合度、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特色亮点、工作实际效果综合评判。



合计得分




注:本次考核以学年为单位,从每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为考核周期。

文件:

安人社发〔2023〕24号关于印发《安吉县加强“高校引才大使”队伍建设支持政策》的通知


索引号: 1942277D/2023-00917 发文时间: 2023-08-18 09:28: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安人社发〔2023〕24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EAJD13-2023-0003 文件效力: 有效
关于印发《安吉县加强“高校引才大使”队伍建设支持政策》的通知
政策解读 >

各乡镇(街道办),县级机关各部门:

现将《安吉县加强“高校引才大使”队伍建设支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安吉县委组织部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吉县财政局

                              2023817




安吉县加强“高校引才大使”队伍建设支持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县、创新强县首位战略,激发“高校引才大使”在宣传安吉引才政策、赛事活动、创业环境等方面积极性,提升县域品牌影响力,加快集聚各类人才来安创新创业,助力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全面招募。通过爱安吉APP才聚安吉版块线上自主报名与部门、乡镇(街道)、国企定向邀请的方式相结合,在全球高校范围内广泛宣传,招聘一批具有组织协调、宣传发动能力的优秀社团及师生作为安吉县“高校引才大使”。

二、评价机制。根据学校应届毕业生来安吉县就业人数、安吉县系列大赛及各类活动宣传次数、安吉县人才政策宣传次数、安吉县岗位信息发布次数、组织学生赴安吉县开展活动次数、主观配合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计分。

三、奖励标准根据比例评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评价等级,分别给予相应引才补助,评价等级为优秀的社团组织(不超过3人)、师生可受邀暑期来安研学,经费按3000元/人给予额外引才补助,综合评价计分在60分以下不给予引才补助,具体引才补助标准详见表1。

 

 

1 浙江安吉“高校引才大使”引才补助标准

类别

评价等级

比例

引才补助金额(元)

高校

社团组织

优秀

25%

15000

良好

50%

10000

合格

25%

5000

高校师生

优秀

15%

10000

良好

35%

6000

合格

50%

3000

、运行机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高校引才大使”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以团队或本人意愿、毕业离校或不再具备胜任条件等作为退出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引才大使”发放聘书,聘书有效期限根据在校时间确定,一般需连续聘用1年以上,鼓励优秀的社团组织或师生连聘;建立“高校引才大使”的工作联络站,由专人负责,定期向“高校引才大使”推送新出台的政策、新发布的岗位和引才活动安排。

、经费保障相关政策资金由县财政保障,从安吉县人才经费中列支。

六、本政策自2023922日起正式实行。

附件:1、浙江省安吉县“高校引才大使”评价表(社团组织)

2、浙江省安吉县“高校引才大使”评价表(师生)

 


附件1

浙江省安吉县“高校引才大使”评价表

(社团组织)

     年度)

填报团队                             填报时间:            

评价

项目

评价等级

评价内容要求

主评分

考核评分

1

来安就业、创业人数

累计加分制

通过宣传发动本校学生来安吉就业创业,每在安就业、创业1人得1具体以实际在安吉缴纳社保或者缴纳工资薪金个税为准。



2

开展安吉县系列赛事及各类活动宣传次数

10

开展安吉县系列赛事及各类活动宣传次数不少于1次,每开展一次得2分,最高分10分。具体以实际开展宣传图片、参与人员照片以及实际参加人数为准。



3

安吉县人才政策宣传

20

根据要求做好政策推介、宣讲活动的组织工作,每年开展政策宣讲活动要求1次以上,没有开展不得分,每开展1次得2分,最高分20具体以提供宣传图片为准。



4

安吉县岗位信息发布次数

20

在小红书、抖音、微信朋友圈、校内就业信息网站、毕业生就业群、社团活动等发布安吉县企业人才需求信息,每发1次给予2分,最高分20分。具体以实际活动图片、实际来安实习人数为准。



5

组织学生赴安吉开展活动次数

累计加分制

年组织15以上本校学生安吉参加招聘活动组织15具体以实际来安次为准。



综合评分

20

根据主观配合度、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特色亮点、工作实际效果综合评判。



合计得分




注:本次考核以学年为单位,从每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为考核周期。

附件2

浙江省安吉县“高校引才大使”评价表(师生)

     年度)

填报师生                             填报时间:            

评价

项目

评价等级

评价内容要求

主评分

考核评分

1

来安就业人数

累计加分制

通过宣传发动本校学生来安吉就业创业,每在安就业、创业1人得1具体以实际在安吉缴纳社保或者缴纳缴纳工资薪金个税为准。



2

开展安吉县系列赛事及各类活动宣传次数

10

开展安吉县系列赛事及各类活动宣传次数不少于1次,每开展一次得2分,最高分10分。具体以实际开展宣传图片、参与人员照片以及实际参加人数为准。



3

人才政策宣传

20

根据要求做好政策推介、宣讲活动的组织工作,每年开展政策宣讲活动要求1次以上,没有开展不得分,每开展1次得2分,最高分20具体以提供宣传图片为准。



4

安吉县岗位信息发布次数

20

在小红书、抖音、微信朋友圈、校内就业信息网站、毕业生就业群、社团活动等发布安吉县企业人才需求信息,每发1次给予2分,最高分20分。具体以实际活动图片、实际来安实习人数为准。



5

组织学生赴安吉开展活动次数

累计加分制

年组织15以上高校学生安吉参加专场招聘会,组织15具体以实际来安次数为准。



综合评分

20

根据主观配合度、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特色亮点、工作实际效果综合评判。



合计得分




注:本次考核以学年为单位,从每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为考核周期。

文件:

安人社发〔2023〕24号关于印发《安吉县加强“高校引才大使”队伍建设支持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