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吉县加强“高校引才大使”队伍建设支持政策》的通知
- 来源:安吉县人力社保局
- 时间:2023-08-18
各乡镇(街道办),县级机关各部门:
现将《安吉县加强“高校引才大使”队伍建设支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安吉县委组织部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吉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7日
安吉县加强“高校引才大使”队伍建设支持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县、创新强县首位战略,激发“高校引才大使”在宣传安吉引才政策、赛事活动、创业环境等方面积极性,提升县域品牌影响力,加快集聚各类人才来安创新创业,助力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全面招募。通过爱安吉APP才聚安吉版块线上自主报名与部门、乡镇(街道)、国企定向邀请的方式相结合,在全球高校范围内广泛宣传,招聘一批具有组织协调、宣传发动能力的优秀社团及师生作为安吉县“高校引才大使”。
二、评价机制。根据学校应届毕业生来安吉县就业人数、安吉县系列大赛及各类活动宣传次数、安吉县人才政策宣传次数、安吉县岗位信息发布次数、组织学生赴安吉县开展活动次数、主观配合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计分。
三、奖励标准。根据比例评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评价等级,分别给予相应引才补助,评价等级为优秀的社团组织(不超过3人)、师生可受邀暑期来安研学,经费按3000元/人给予额外引才补助,综合评价计分在60分以下不给予引才补助,具体引才补助标准详见表1。
表1 浙江安吉“高校引才大使”引才补助标准
类别 | 评价等级 | 比例 | 引才补助金额(元) |
高校 社团组织 | 优秀 | 25% | 15000 |
良好 | 50% | 10000 | |
合格 | 25% | 5000 | |
高校师生 | 优秀 | 15% | 10000 |
良好 | 35% | 6000 | |
合格 | 50% | 3000 |
四、运行机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高校引才大使”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以团队或本人意愿、毕业离校或不再具备胜任条件等作为退出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高校引才大使”发放聘书,聘书有效期限根据在校时间确定,一般需连续聘用1年以上,鼓励优秀的社团组织或师生连聘;建立“高校引才大使”的工作联络站,由专人负责,定期向“高校引才大使”推送新出台的政策、新发布的岗位和引才活动安排。
五、经费保障。相关政策资金由县财政保障,从安吉县人才经费中列支。
六、本政策自2023年9月22日起正式实行。
附件:1、浙江省安吉县“高校引才大使”评价表(社团组织)
2、浙江省安吉县“高校引才大使”评价表(师生)
附件1
浙江省安吉县“高校引才大使”评价表
(社团组织)
( 年度)
填报团队: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评价 项目 | 评价等级 | 评价内容要求 | 自主评分 | 考核评分 |
1 | 来安就业、创业人数 | 累计加分制 | 通过宣传发动本校学生来安吉就业创业,每在安就业、创业1人得1分。具体以实际在安吉缴纳社保或者缴纳工资薪金个税为准。 | ||
2 | 开展安吉县系列赛事及各类活动宣传次数 | 10 | 开展安吉县系列赛事及各类活动宣传次数不少于1次,每开展一次得2分,最高分10分。具体以实际开展宣传图片、参与人员照片以及实际参加人数为准。 | ||
3 | 安吉县人才政策宣传 | 20 | 根据要求做好政策推介、宣讲活动的组织工作,每学年开展政策宣讲活动要求1次以上,没有开展不得分,每开展1次得2分,最高分20分。具体以提供宣传图片为准。 | ||
4 | 安吉县岗位信息发布次数 | 20 | 每学年在小红书、抖音、微信朋友圈、校内就业信息网站、毕业生就业群、社团活动等发布安吉县企业人才需求信息,每发1次给予2分,最高分20分。具体以实际活动图片、实际来安实习人数为准。 | ||
5 | 组织学生赴安吉开展活动次数 | 累计加分制 | 每学年组织1次5人以上本校学生来安吉参加招聘活动,每组织1次得5分。具体以实际来安次数为准。 | ||
综合评分 | 20 | 根据主观配合度、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特色亮点、工作实际效果综合评判。 | |||
合计得分 |
注:本次考核以学年为单位,从每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为考核周期。
附件2
浙江省安吉县“高校引才大使”评价表(师生)
( 年度)
填报师生: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评价 项目 | 评价等级 | 评价内容要求 | 自主评分 | 考核评分 |
1 | 来安就业人数 | 累计加分制 | 通过宣传发动本校学生来安吉就业创业,每在安就业、创业1人得1分。具体以实际在安吉缴纳社保或者缴纳缴纳工资薪金个税为准。 | ||
2 | 开展安吉县系列赛事及各类活动宣传次数 | 10 | 开展安吉县系列赛事及各类活动宣传次数不少于1次,每开展一次得2分,最高分10分。具体以实际开展宣传图片、参与人员照片以及实际参加人数为准。 | ||
3 | 人才政策宣传 | 20 | 根据要求做好政策推介、宣讲活动的组织工作,每学年开展政策宣讲活动要求1次以上,没有开展不得分,每开展1次得2分,最高分20分。具体以提供宣传图片为准。 | ||
4 | 安吉县岗位信息发布次数 | 20 | 每学年在小红书、抖音、微信朋友圈、校内就业信息网站、毕业生就业群、社团活动等发布安吉县企业人才需求信息,每发1次给予2分,最高分20分。具体以实际活动图片、实际来安实习人数为准。 | ||
5 | 组织学生赴安吉开展活动次数 | 累计加分制 | 每学年组织1次5人以上高校学生来安吉参加专场招聘会,每组织1次得5分。具体以实际来安次数为准。 | ||
综合评分 | 20 | 根据主观配合度、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特色亮点、工作实际效果综合评判。 | |||
合计得分 |
注:本次考核以学年为单位,从每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为考核周期。
文件:
安人社发〔2023〕24号关于印发《安吉县加强“高校引才大使”队伍建设支持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