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吉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文字解读】关于《安吉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1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 来源: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吉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时间:2021-06-10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乡村产业全面振兴,加快补齐短板、巩固优势,高质量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充分发挥财政奖励资金的奖励引领作用,拟对2020度《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2020年修订)》作修订调整,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修订背景

2020年我县制定实施了《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2020年修订)》,充分发挥农业专项资金对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的引领激励作用,有效提升了我县农业产业化水平。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的精神按照我县“十四五”期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总体部署要求,对支农资金政策作全面梳理,调整优化,进一步明确财政支农方向、突出支农重点,提高支农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起草过程

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农业农村局结合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工程和关键环节,牵头修订了《安吉县农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政策(2021年修订)》初稿,并与财政局、资源规划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反复修改论证,对资金排布进行细致测算,现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主要修改思路

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原来的21条压缩到12条。总体思路是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在大方向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上级决策部署,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力求让政策更具精准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让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更明显。主要修订原则是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服务大局务求实效、优化结构压缩总量。

四、主要内容

修改后的《安吉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1年修订)》由加大要素集聚,夯实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鼓励科技创新,培育农业高质量发展特色;强化质效保障,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升级等三大方面组成并对篇幅进行了压缩,删除了修饰性、描述性文字。与2020年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相比较,框架结构、政策内容、表述方式等均有大幅度修订。本次政策修订将原7个方面21条减少到3个方面12条,删除了原第7方面“保障措施”3条政策的基础上,还对12条28项进行了修订,其中删除14项,新增4项,修改10项,主要体现在:

(一)删除部分。

1.因《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县一号文件)中已提及。删除了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条款中描述性、鼓励性文字;删除了加快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条款中对农业“大好高”项目的扶持政策;删除了“促进休闲农业发展”条款中积极争创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等;删除了加强农业品牌培育条款中推进乡村农业产业“1+1+N”品牌发展战略的具体内容;删除了“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 条款中“两进两回”行动和星创天地内容;删除了“全力推进笔架山农业高新区建设”整个条;删除了“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整个条。

2.因政策调整、整合。删除了“加快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条款中深入推进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和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打造现代农业“两区”建设升级版,全面提升我县现代农业整体发展水平;删除了“深化农业科技创新”条款中做好创新农作制度试验示范推广和农技推广平台建设,鼓励利用新型设施设备开展水旱轮作、农牧结合、稻渔共生、药-稻轮作等新型循环种养模式;删除了“加快农业机器换人”条款中启动冬笋探测仪、毛竹采伐及运输等装备工具研发等内容;删除了加强农业品牌培育条款中对省名牌农产品、知名农业企业品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奖励;删除了“加大农(林)产品对外推介”条款中规范安吉白茶经销门店门头统一形象内容;删除了“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条款中鼓励安吉白茶加工企业发展订单农户等内容。

(二)新增部分。因任务变化,为加强安吉白茶原产地保护,在“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条款中新增建设安吉白茶生态美丽茶园;为规范项目管理,在加快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条款中新增省级资金项目补助原则、比例和金额等;为强化现代农业补助配套增加第九条“强化现代农业补助配套”;因政策调整,在“加强农业品牌培育”条款中新增“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10万元/个的奖励。

(三)修改部分。

因上级政策调整、整合,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我县“十四五”期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要求、新任务的需要,将原7个方面压缩调整为现加大要素集聚,夯实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鼓励科技创新,培育农业高质量发展特色;强化质效保障,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升级等3个方面。将21条减少到12条,并将持续推进重点示范建设、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林业建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等4项,作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来抓;将加快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推动乡村产业综合发展、深化农业科技创新、数字赋能乡村建设等4项,作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特色来抓;将强化现代农业补助配套、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培育壮大农业主体、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等4项作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升级来抓。

因上级政策调整、整合,将“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修改为“持续推进重点示范建设”,将单纯的粮食保供,扩展到重要农产品保供和推进八大产业发展;将“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和“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整合,修改为“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并将该条中内容相应调整;将“优化水生态环境”修改为“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并将该条中内容相应调整;将“积极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和“促进休闲农业发展”整合,修改为“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并将该条中内容相应调整;将“深化农业科技创新”和“加快农业机器换人”整合为“深化农业科技创新”,并将该条中内容相应调整;将“促进数字农业发展”修改为“数字赋能乡村建设”,并将该条中内容相应调整;将“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和“加大农(林)产品对外推介人”整合为“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并将该条中内容相应调整将“培育壮大农(林)业龙头企业”和“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整合,修改为“培育壮大农业主体”,并将该条中内容相应调整。

五、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2020年修订)》(安政发〔2020〕14号)同时废止。

原文件链接:http://www.anji.gov.cn/art/2021/6/10/art_1229518582_1639536.html

 

索引号: 2573021T/2021-00042 发文时间: 2021-06-10 15:04: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安政发〔2021〕9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吉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统一编号: EAJD00-2021-0002 文件效力: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安吉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1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乡村产业全面振兴,加快补齐短板、巩固优势,高质量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充分发挥财政奖励资金的奖励引领作用,拟对2020度《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2020年修订)》作修订调整,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修订背景

2020年我县制定实施了《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2020年修订)》,充分发挥农业专项资金对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的引领激励作用,有效提升了我县农业产业化水平。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的精神按照我县“十四五”期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总体部署要求,对支农资金政策作全面梳理,调整优化,进一步明确财政支农方向、突出支农重点,提高支农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起草过程

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农业农村局结合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工程和关键环节,牵头修订了《安吉县农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政策(2021年修订)》初稿,并与财政局、资源规划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反复修改论证,对资金排布进行细致测算,现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主要修改思路

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原来的21条压缩到12条。总体思路是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在大方向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上级决策部署,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力求让政策更具精准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让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更明显。主要修订原则是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服务大局务求实效、优化结构压缩总量。

四、主要内容

修改后的《安吉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1年修订)》由加大要素集聚,夯实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鼓励科技创新,培育农业高质量发展特色;强化质效保障,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升级等三大方面组成并对篇幅进行了压缩,删除了修饰性、描述性文字。与2020年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相比较,框架结构、政策内容、表述方式等均有大幅度修订。本次政策修订将原7个方面21条减少到3个方面12条,删除了原第7方面“保障措施”3条政策的基础上,还对12条28项进行了修订,其中删除14项,新增4项,修改10项,主要体现在:

(一)删除部分。

1.因《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县一号文件)中已提及。删除了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条款中描述性、鼓励性文字;删除了加快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条款中对农业“大好高”项目的扶持政策;删除了“促进休闲农业发展”条款中积极争创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等;删除了加强农业品牌培育条款中推进乡村农业产业“1+1+N”品牌发展战略的具体内容;删除了“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 条款中“两进两回”行动和星创天地内容;删除了“全力推进笔架山农业高新区建设”整个条;删除了“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整个条。

2.因政策调整、整合。删除了“加快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条款中深入推进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和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打造现代农业“两区”建设升级版,全面提升我县现代农业整体发展水平;删除了“深化农业科技创新”条款中做好创新农作制度试验示范推广和农技推广平台建设,鼓励利用新型设施设备开展水旱轮作、农牧结合、稻渔共生、药-稻轮作等新型循环种养模式;删除了“加快农业机器换人”条款中启动冬笋探测仪、毛竹采伐及运输等装备工具研发等内容;删除了加强农业品牌培育条款中对省名牌农产品、知名农业企业品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奖励;删除了“加大农(林)产品对外推介”条款中规范安吉白茶经销门店门头统一形象内容;删除了“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条款中鼓励安吉白茶加工企业发展订单农户等内容。

(二)新增部分。因任务变化,为加强安吉白茶原产地保护,在“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条款中新增建设安吉白茶生态美丽茶园;为规范项目管理,在加快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条款中新增省级资金项目补助原则、比例和金额等;为强化现代农业补助配套增加第九条“强化现代农业补助配套”;因政策调整,在“加强农业品牌培育”条款中新增“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10万元/个的奖励。

(三)修改部分。

因上级政策调整、整合,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我县“十四五”期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要求、新任务的需要,将原7个方面压缩调整为现加大要素集聚,夯实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鼓励科技创新,培育农业高质量发展特色;强化质效保障,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升级等3个方面。将21条减少到12条,并将持续推进重点示范建设、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林业建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等4项,作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来抓;将加快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推动乡村产业综合发展、深化农业科技创新、数字赋能乡村建设等4项,作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特色来抓;将强化现代农业补助配套、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培育壮大农业主体、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等4项作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升级来抓。

因上级政策调整、整合,将“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修改为“持续推进重点示范建设”,将单纯的粮食保供,扩展到重要农产品保供和推进八大产业发展;将“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和“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整合,修改为“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并将该条中内容相应调整;将“优化水生态环境”修改为“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并将该条中内容相应调整;将“积极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和“促进休闲农业发展”整合,修改为“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并将该条中内容相应调整;将“深化农业科技创新”和“加快农业机器换人”整合为“深化农业科技创新”,并将该条中内容相应调整;将“促进数字农业发展”修改为“数字赋能乡村建设”,并将该条中内容相应调整;将“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和“加大农(林)产品对外推介人”整合为“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并将该条中内容相应调整将“培育壮大农(林)业龙头企业”和“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整合,修改为“培育壮大农业主体”,并将该条中内容相应调整。

五、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2020年修订)》(安政发〔2020〕14号)同时废止。

原文件链接:http://www.anji.gov.cn/art/2021/6/10/art_1229518582_1639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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